一、竞赛时间安排与流程
二、选手来源及宣传发动方式
1、思政课专职教师推荐3-5名学生参加比赛,兼职教师推荐1-2名学生参加比赛(本次比赛不区分本科与专科组)。
2、参赛学生由思政课教师先在本学期授课班级中选拔,将参赛学生名单推荐到马克思主义学院,由任课教师指导培训。参赛学生名单确定后,正式开赛。
三、比赛组织与管理
承办单位成立专业技能竞赛“辉煌征程·百年芳华”红色演讲比赛项目执委会(以下简称“执委会”),负责指挥和协调竞赛的各项工作,成员如下:
主 任:于冰雁 院长 总指挥
副主任:刘明钰 教研室主任 负责学院协调工作
成 员:吴志威 教研室主任 方案制定
熊梦娟 专职教师 材料收集、活动开展
四、专家队伍
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各专兼职教师担任演讲比赛的评委。
五、竞赛场地
财经学院提供
六、竞赛设施设备
财经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辰林杯”第十二届江西应用科技学院专业技能运动会
——2021年“辉煌征程·百年芳华”
红色演讲比赛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提升我校教学质量,提高师生专业技能水平,提高学生对思政课程的认知度和兴趣度,提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效果,推进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练”,进一步推动实践教育教学改革,促使学生运用综合知识、培养团队精神和提高实践创新能力。马克思主义学院决定于2021年10月至11月组织开展主题为“辉煌征程·百年芳华”演讲比赛活动。
一、竞赛宗旨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党史学习教育核心内容,需要持续推进、不断深化。通过红色演讲比赛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深刻领会把握讲话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同心同德、斗志昂扬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二、组织机构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江西应用科技学院
承办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校团委
(二)竞赛执委会
承办单位成立专业技能竞赛“辉煌征程·百年芳华”红色演讲比赛项目执委会(以下简称“执委会”),负责指挥和协调竞赛的各项工作,成员如下:
主 任:于冰雁 院长
副主任:刘明钰 教研室主任
成 员:吴志威 教研室主任
熊梦娟 专职教师
(三)执委会下设各竞赛工作组
根据赛事安排,执委会设专家裁判组、赛务组、会务组、宣传报道组、设备及后勤保障组、申诉受理组。
三、竞赛项目及标准
(一)竞赛项目
演讲比赛。
(二)竞赛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相关标准)
1、演讲内容需结合“七一”讲话精神,将“两个结合”深入到
2. 演讲主题应生动、新颖、具体。
3. 参赛者脱稿演讲,结合相关ppt、视频同步展开演讲,演讲时长5至6分钟为宜。
四、参赛对象及报名
(一)参赛对象
全校21级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0月29日。
(三)报名方式
请于2021年10月29日前,将演讲稿、参赛者个人资料等材料发至邮箱1599241915@qq.com,联系人熊梦娟:0719-83659519,13627003170。
(四)报名资料
1.报名表(表上“本人承诺”处须本人签名、“单位意见”处须参赛单位盖章)。
2.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
3.其他补充材料。
五、竞赛安排
(一)宣传发动和赛前指导工作
1、赛前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持续开展红色文化演讲比赛宣传活动。
2、各思政教师根据比赛项目的要求,组织选手进行培训、初赛,并推荐优秀选手报名参加竞赛。指导教师用课下时间给予指导。初赛,每位老师指导不低于4课时,所带队伍每进一场比赛,增加指导4课时。学生获得前三名的指导老师也相应以课时折算奖励。
(二)防控疫情
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竞赛全过程的动态管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做好场地和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竞赛活动安全有序。
(三)赛前培训
为使参赛学生能够尽快熟悉竞赛环境和了解考核大纲相关内容与技能要求,由执委会结合竞赛实施进度组织各负责教师在赛前熟悉场地设施设备、比赛规则讲解。
时间:11月3日
地点:综合楼808
(四)组织实施阶段
本次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二个阶段进行,由执委会组织命题专家按照方案进行。
1.初赛,演讲比赛初赛成绩由高至低排名,取前12名选手进入决赛。未进决赛的按照成绩高低取前8名为优秀奖,并公示
时间:11月19日
地点:三达楼教室
2.决赛,根据成绩高低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时间:11月26日
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演播厅
3.成绩公布
执委会对选手成绩进行复核,竞赛最终成绩于11月27日在江西应用科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公布。
六、奖励办法
1.一等奖2名。荣誉证书+书籍
2.二等奖4名。荣誉证书+书籍
3.三等奖6名。荣誉证书+书籍
4.优秀奖8名。
七、申诉与仲裁
(一)参赛选手认为赛场提供的设备、工具不符合规定的或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的,均可提出申诉。
(二)现场申诉最迟应在竞赛结束后1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申诉受理组提出,由监督仲裁组进行裁决。
(三)监督仲裁组对违规行为做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对仲裁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四)如竞赛出现不可预见的异常情况,由监督仲裁组与竞赛承办单位商议后,做出处理决定。
八、其他
(一)各参赛选手在竞赛中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
(二)本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实施方案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马克思主义学院竞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1:比江西应用科技学院“辉煌征程·百年梦圆”演讲比赛报名表
演讲者信息(1寸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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