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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研成果统计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4-12-18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2024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已开始受理。为确保科研统计工作有序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统计内容:

我校在职在岗人员和学生的科研成果。注:成果均须署名江西应用科技学院。

二、科研成果时间范围:

2024年1月1 日-2024年11月30 日取得的各类科研成果、12月取得的科研成果可在下一年度进行统计。

三、科研成果统计方式

1.2024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审核方式,采取科研管理系统和纸质登记表相结合的填报方式。

2.科研管理系统填报:进入江西应用科技学院融合门户网站点击“办事大厅”后选择“科研系统”进入登记本人科研成果。

3.本年度学生科研成果依旧采取线下报送的方式,请各二级学院收集学生论文、专利、参与课题的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并按要求填写登记表报送至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处。

4.纸质登记表填报:填报人填写《2024年度江西应用科技学院科研业绩成果登记表》(见附件1)。

5.填报完成后提交给学院/部管理员审核,学院/部管理员对教师的科研成果材料及科研计分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将本单位科研成果汇总表(系统内可导出,按照附件2表头内容报送)、本单位教师个人科研成果登记表、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报送至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处。待我处审后,将个人科研总分公示,并对各学院科研总分进行排名。

四、材料要求

1.论文: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文章正文复印件及扫描件电子稿。(评论、书评、文摘、会议综述、会议通讯、短篇报道、科普文章、科技新闻等不作为学术论文统计)。

2.专著、教材(已在教学质量工程中予以报销的,不予以登记):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及前言中表明自己工作量的说明部分的复印件及扫描件电子稿。

3.课题: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和扫描件电子稿(未在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处申报的课题)。

4.专利:需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彩打)和扫描件电子稿(其所有权是江西应用科技学院)。

5.科研成果采取“负责人”制填表,即课题负责人、论文第一作者、专利第一发明人等将原始材料复印一份即可,其余成员不用重复填系统及复印成果;参与外单位完成的科研成果,也需要按要求填表,以及提供成果原件和复印件。

所有上交科研成果的教师和学生均要保留各自成果电子版扫描件,报送至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处的纸质版成果不再借阅(论文刊物核实后现场退回原件)

五、受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各部门审核、纸质和电子材料报送时间如下:

1.未来技术学院、智造学院、建筑学院、经济管理学院:12月24日

2.商学院、教育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宝石矿物资源学院:12月25日

3.音乐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公共教学部:12月26日

4.行政部门:12月27日

报送地点: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处办公室(综合楼1001室)

联系人:张火萍,电话:0791-83659823,邮箱:461671032@qq.com


                                         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处

                                           2024年12月18日

编辑:张火萍
审核:何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