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为做好我校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文件予以转发。请相关单位组织部门教师认真学习文件,按照要求积极做好申报工作。
一、网上申报平台
(一)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网络平台(不含“教育科学研究”专区)。
(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官方网站(https://onsgep.moe.edu.cn)的评奖申报系统为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平台。
二、申报单位和申报名额
(一)本届评奖,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二)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要求,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不含“教育科学研究”专区)我校限报10项,“教育科学研究”专区我校限报1项。
(三)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不得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三、申报具体安排
请各学院/部门于2025年10月30日前将申报人的申报评审表(Word版本)、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邮箱461671032@qq.com,及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处(具体要求详见“四、纸质申报材料”)。
四、纸质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均为10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4份(至少1份原件),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10份(可用复印件)。论文类成果材料包含所在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和论文全文,咨询报告类成果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
3.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及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教育科学研究”专区材料要求《专区申报评审表》、成果及证明材料各一份。
联系人:张火萍,0791-83659823,邮箱:461671032@qq.com。
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处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