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26年度南昌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和市委全会精神,紧密联系当前我市改革发展的实际,紧紧围绕深入实施省会引领战略和“一枢纽四中心”建设,着力推出具有创新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应用对策研究成果,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二、申报条件:申报一般项目者,须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对应级别的行政职务,否则,必须有两名同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者推荐。申请人必须亲自组织和参与研究工作,申请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项目分类:项目分为一般资助项目、自选项目和合作项目。自选项目和合作项目除经费渠道与其他项目不同外,其他方面的管理和成果应用与一般资助课题一致。项目成果形式为专著、译著、论文、研究报告、工具书、电脑软件、音像制品等。专著类完成时间一般为1至2年,论文和研究报告类须在2027年5月30日前完成。
四、申报要求: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涵盖的方向和范围,自行选择、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在申报时不明确项目类别,课题结项时根据研究成果达到的条件确定。课题组只设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课题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项课题。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加其他项目一项。原已发表、出版的成果或已获省市、部级以上立项资助、奖励的项目和成果,不得再申报市社科规划项目。对于未完成2025年度以前课题结项的负责人,原则上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2026年度的课题。课题申报由单位组织统一申报,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报。
五、结项要求和资助标准:课题结项和资助标准按照《南昌市社科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管理,结项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和合格。课题成果必须与课题内容紧密相关,在正式出版和公开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和决策部门报送时,应在醒目位置标明南昌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否则不能作为结项依据。课题组负责人应作为成果第一作者,如已完成课题研究,可向市社科联提交结项审批书申请结项,结项申请通过后将一次性拨付研究经费,建议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六、项目管理: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申报组织和受理,严把质量、控制数量(学校申报限额30项),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审查,认真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申请者的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与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进行严格审核,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报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处。申请人因故对项目题目或研究内容作重要调整、变更或中止研究,变更项目负责人或增减课题组成员,改变最终成果形式,变更项目管理单位,延期完成课题的,须由项目负责人事先提交书面报告至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处审核上报。
七、申报材料填写与报送:于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报送的材料包括:1.纸质材料: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论证活页一式7份。所有材料必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2.电子版文档:包括项目申请书、论证活页。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火萍,0791-83659823,邮箱:461671032@qq.com。
附件:1.《2026年度南昌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
2.《申请书》
3.《活页》
4.《汇总登记表》
5.《代码表》
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处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