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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召开《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细则(修订)》专题学习会

【作者:田欣芸 | 发布日期:2026-04-13 | 来源:教育学院 | 浏览次数:

2026年4月9日,为全面落实学校学位授予工作要求,规范学位管理流程,保障毕业生合法权益与人才培养质量,教育学院组织召开《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细则(修订)》专题学习会。学院院长罗明丽领学,全体行政人员、各教研室主任、全体辅导员参加会议。

会上,罗明丽院长围绕《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细则(修订)》进行全面、细致、深入解读,重点讲解了学位授予条件、不授予学位情形、学位申请流程、论文规范、学术诚信、申诉机制等关键内容,结合学院各本科专业实际,对资格审核、毕业环节管理、纪律要求、材料报送等工作作出明确部署。

罗明丽院长强调,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直接关系学生切身利益和学院办学质量,全体人员要高度重视、精准掌握、严格执行。她要求,全体辅导员务必第一时间将“学士学位授予细则”传达到每一位学生,组织学生认真学习、逐条领会,让学生清晰知晓学位申请标准、纪律要求与注意事项。

会议要求,各教研室、行政岗位、辅导员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把学位管理相关要求融入日常教学、管理与服务全过程,强化过程指导、严格资格审查、严守学术规范,确保学院学位授予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开展。

此次专题学习会进一步统一了工作思想、明确了工作标准、压实了工作责任,有效提升了学院管理队伍政策执行能力与业务水平。下一步,教育学院将持续抓好政策落地与学生宣讲工作,扎实推进毕业生学位资格审核与各项管理服务,切实保障人才培养质量与学生合法权益。

编辑:贾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