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开学前实验室运行准备及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5-02-13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二级学院(部):

新学期伊始,为严格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开学前后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赣教稳定字〔2025〕1 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切实做好本学期实验室安全各项工作,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确保学校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经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2月14日下午开展2025年春季开学前实验室运行准备及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学前实验室各项准备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实验室环境清洁。在开课前需对所有实验场所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通风换气、清理杂物、操作台、仪器设备、实验用品规范放置、整洁有序,走廊、过道不堆积杂物,试剂入柜,台面整洁,营造良好的实验环境。

2.做好实验仪器设备调试、维护工作。在开课前需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进行全面重启、调试,特别是大型仪器设备、高温高压设备、大功率设备等启用前应对设备状况、电源、气路、加热等系统进行检查,发现设备故障的要及时报修,保证仪器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3.做好易燃易爆危化品存放、使用、登记等管理,防范利用实验室从事非法活动、危化品被带离实验场所等情况。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管理,规范教学、实验过程安全操作,检查危化品有效期,补齐消防器材、危化品库(柜)、防火防爆、抽烟排风等安全防护设施,配齐护目镜、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防范因危化品泄漏、自燃、爆炸等情况引发的安全事故事件。

4.组织好安全教育周暨“开学第一课”活动。各学院组织师生在每天收看省级课程基础上,开展实验室消防安全主题教育活动,本学期组织1次师生全员实验室消防安全应急逃生演练。

5.检查各类实验耗材是否满足教学需要。根据实验教学任务和各类实验实训项目需要,本着勤俭节约、合理使用的原则,保证实验耗材供应及时、到位。

二、开展2025年春季开学前实验室安全检查

(一)检查时间

2025年2月14日(星期日)下午14:30

(二)检查范围

全校实验室(228间)

(三)检查内容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附件1),在安全管理制度、场所环境、日常管理、安全设施、水电基础安全、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仪器设备安全等方面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本次检查重点:

1.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情况等;

2.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处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3.电气安全情况:实验室的电气设备、线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等违规行为,以降低电气火灾风险;

4.实验室设备情况:设备是否存在故障或安全隐患,防止因设备问题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

5.消防安全情况: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应急灯是否通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行为,切实落实实验室火灾事故防范应对工作;

6.实验室安全管理台账记录情况: 是否规范填写完成实验室教学运行记录本、维修保养记录本、安全检查记录本以及开放运行记录本,确保台账清晰,有据可查;

7.其他安全隐患:如实验室环境是否整洁卫生(要求桌面整洁、无灰尘,墙面无污迹、无乱涂乱画等),设备是否摆放整齐等,营造良好的实验室环境,减少火灾隐患。

(四)检查人员分工安排

产教融合与实验实训中心将联合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全校所有实验室进行开学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实验室,进一步提出整改意见,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实验室,学校将依规通报,发布整改通知,请各二级学院于2月14日上午下班前完成学院实验室自查自纠工作,对本单位全部实验室进行一次开学前的全面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具体检查分工安排如下:

1.检查1组:谢远健、刘宇中、董春燕、黄继磊、陶友弟、王慧、樊立君、郑昌保、刘登邦、李军。

联络员:赵亚芬18279146008、李佳璇13755500508

记录员:黄耿清、李宁、丁宁

检查场所:三元大厦、行知楼、音乐厅、图书馆、艺术设计学院产学研中心(启航楼)、车辆服务工程实训基地(益群楼附属楼)、科技信息中心。

2.检查2组:张敏、刘光华、黎晓明、何文学、缪银根、章斌、卞秀运、赵新胜、许维东、余玮、徐燕兰。

联络员:舒连英13970055048、冉婷18579059091

记录员:陈瑗、郑兴辉、韩寒寒、孙丽红

检查场所:三达楼、产教融合中心、健康服务与管理实训中心(经贸实训5号楼)、教育学院实验实训中心、智造工程中心、体育馆、建筑工程实验实训基地、国际交流中心。

出发地点:2025年2月14日下午14:30综合楼集合统一出发(戴袖套)。

隐患问题整改

1.检查时对现场检查阶段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限期整改。

2.限期整改的部门,要根据检查组反馈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于2025年2月18日前形成整改情况报告发送至电子邮箱,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至综合楼1105室。

三、联系方式

产教融合与实验实训中心:徐燕兰 赵亚芬

电话:13979192614 18279146008

电子邮箱:2576765176@qq.com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

2.江西应用科技学院2025年春季开学前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3.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4.江西应用科技学院2025年春季开学前实验室设备运行状态登记表

5.***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报告(2025年)

 

产教融合与实验实训中心

2025年2月13日

编辑:陈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