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清明节假期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要求,切实保障假期实验室安全运行,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5年清明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清明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
(一)强化安全责任,落实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各二级学院(部)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压实安全责任。假期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值守,加强安全巡查,做好实验室安全巡查记录(附巡查图片),确保实验室安全管理全覆盖、无死角,各单位分管领导和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遇突发事件须按应急预案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
(二)关注天气变化,消除安全隐患
近期我市强对流天气频发,各学院(部)须做好防雷、防涝、防高温等应急准备,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防水措施,避免因雨水浸泡或暴晒引发安全事故。雷雨天气须规范使用电气设备,严禁私拉接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突出重点领域,严格安全管控
加强特种设备、高温高压设备、气体钢瓶及危化品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须严格规范存放,落实专人管理,严禁高位物品外流;涉及危险实验的场所须配备专人值守,确保师生熟知危险点及防范措施。
(四)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假期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实验,如必须安排的实验,须向学院(部)申请,并报至产教融合与实验实训中心,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务必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实验结束后须严格执行“四防、四关”制度,“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无实验活动的实验室,须切断水、电、气源,并断开电源空气开关,关好门窗,做好防雨、防风措施。
二、扎实开展清明节前实验室安全检查
(一)明确检查时间,确保有序推进
检查时间:2025 年4月3日(星期四)上午 10:00
检查范围:全校实验室(228间)
(二)细化检查内容,聚焦重点领域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附件1),在安全管理制度、场所环境、日常管理、安全设施、水电基础安全、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仪器设备安全等方面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本次检查重点:
1.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处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2.电气安全情况:实验室的电气设备、线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等违规行为,以降低电气火灾风险;
3.实验室设备情况:设备是否存在故障或安全隐患,防止因设备问题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
4.消防安全情况: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应急灯是否通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行为,切实落实实验室火灾事故防范应对工作;
5.实验室安全管理台账记录情况: 是否规范填写完成实验室教学运行记录本、维修保养记录本、安全检查记录本以及开放运行记录本,确保台账清晰,有据可查;
6.其他安全隐患:如实验室环境是否整洁卫生(要求桌面整洁、无灰尘,墙面无污迹、无乱涂乱画等),设备是否摆放整齐等,营造良好的实验室环境,减少火灾隐患。
(三)统筹检查安排,强化责任落实
各学院(部)于2025年4月2日完成自查,并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表于2025年4月2日下班前发送至邮箱,产教融合与实验实训中心将同步开展安全检查。
(五)严格隐患整改,确保整改实效
1.检查时对现场检查阶段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限期整改。
2.限期整改的部门,要根据检查组反馈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于2025年4月7日前形成整改情况报告(附件5)发送至电子邮箱,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至综合楼1105室,逾期未整改的将全校通报。
三、联系方式
产教融合与实验实训中心:徐燕兰 赵亚芬
电 话: 13979192614 18279146008
电子邮箱: 2576765176@qq.com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
2.江西应用科技学院2025年清明节假期前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
3.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4.***学院2025年实验室假期安全巡查记录表
5.***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报告(2025年)
产教融合与
实验实训中心
2025年3月28日